澳大利亚对涉华焊缝管作出反规避终裁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8日17:03
2026年6月5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64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s)反倾销案以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反补贴案的反规避调查作出终裁,裁定涉案产品通过增加孔洞进行了轻微改变出口到澳大利亚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改变后的产品描述如下:由碳钢或其他合金钢制成的特定电阻焊缝管及管材,涉及澳大利亚税号7308.90.00.65项下的产品,涵盖圆形及非圆形空心型材,包括带非平端的圆形或椭圆形空心型材,如螺纹端、扩口端、斜切端,以及在型材末端或全长范围内带有孔洞(包括通过钻孔、冲孔、穿孔、切割等方式制成的孔洞)的型材。涉及以下出口商:中国出口商大连斯瑞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Dalian Steelforce Hi-Tech Co.)、天津友发钢管有限公司(Tianjin Friend Steel Pipe Co.,Ltd)、天津瑞通铁业有限公司(Tianjin Ruitong Iron and Steel Co.,Ltd)、罗斯威尔有限公司(Roswell S A R L Limited)以及马来西亚出口商Alpine Pipe Manufacturing SDN BHD.。措施自2025年9月4日起生效。
2011年9月19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对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发起反倾销调查。2012年7月3日,澳大利亚对中国大陆的焊缝管作出双反肯定性终裁、对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2015年5月11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马来西亚的焊缝管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发起反规避调查。2016年3月18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将中国大陆企业大连斯瑞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富仁德钢管有限公司、天津市瑞通钢铁有限公司、Roswell SA R Limited以及马来西亚企业Alpine Pipe manufacturing SDN BHD出口的合金焊缝管(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306.61.00.90和7306.50.00.45)纳入征税范围。
2016年10月3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6/113号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中国大陆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17年6月2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延长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有效期至2022年7月3日。2021年9月2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1/122号公告,应澳大利亚企业Austube Mills Pty Ltd.和Orrcon Manufacturing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7月1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2/049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征收反倾销税、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葫芦岛市钢管工业有限公司和大连斯瑞特高新技术有限公司除外)。
2025年9月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5/085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Orrcon Manufacturing Pty Ltd提交的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马来西亚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焊缝管反倾销案以及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焊缝管反补贴案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通过轻微改变出口至澳大利亚以规避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7308.90.00.52、7308.90.00.56和7308.90.00.65。案件调查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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